第4屆校友校董選舉

Date: 02/12/2019

青松侯寶垣小學校友會

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

 

 敬啟者:

本校已成立「青松侯寶垣小學法團校董會」,並按《教育條例》(279) (以下簡稱條例) 40AP條,承認本校校友會為認可的「青松侯寶垣小學校友會」。按照法團校董會會章規定,在法團校董會的校董界別中,有一名校董是由校友擔任的。為此,本會誠邀校友參選校友校董,為母校出一分力。有關參選詳情臚列如下,敬希垂注。如有查詢,請與選舉主任魏雪玲主任聯絡。

 

選舉日程: 日 期

事 項

2-12-2019

9-12-2019

選舉主任於學校網頁及校友會網頁通知所有校友有關校友校董選舉細則及事宜,並開始接受校友提名成為候選人,截止提名時間為9/12/2019下午5時。

11-12-2019

選舉主任通過學校網頁及校友會網頁向所有校友發出投票通告,該通告列明所有候選人的姓名及個人資料簡介

10-1-2020

投票日期:

1.   10/1()校友到校填寫選票或網上下載選票填

   寫,並把選票放進設於校務處之投票箱。

   (上午900 - 下午500)

2.   截止交回選票後,10/1()下午500 選舉主任

   在本校禮堂進行點票,並歡迎所有校友出席見

   證點票工作。

14-1-2020

選舉主任在學校網頁及校友會網頁發出通告,公布選舉結果。如不滿選舉結果,可於公布的一星期內,以書面方式向校友會提出上訴,並列明上訴的由。

21-1-2020

正午1200

截止接受上訴

 

 校友校董的職責

按本校法團校董會章程規定,

1. 整體而言,校董須負責

1.1確保辦學團體訂定的辦學理念、宗旨及核心價值得以貫徹實踐;及

1.2執行辦學團體所訂定本校的整體發展方向;及

1.3為本校制訂教育和管理政策、專業守則、工作指引及一般指示;及

1.4監督規劃及制訂財政預算的過程、監察學校表現、確保學校管理層承擔責任,並加強社區網絡。

2. 校董均須以其個人身分為本校整體性的利益而參與校董會工作。

3. 本校法團校董會章程規定,法團校董會設有一名校友校董。

4. 本校法團校董會章程規定,校友校董任期為兩年。任期屆滿後,可再度獲提名註冊為校董,然而不得連任同一類別的校董超過三屆,辦學團體校董除外。

5. 校友校董任期由其註冊為校董當日起計。

 

候選人資格

1. 青松侯寶垣小學校友都有資格成為候選人。

2. 如出現下列情況,有關校友便不能獲提名為校友校董

  2.1 /她是本校的在職教員(因為教員可用教員校董的身份加入法團

      校董會) ;或

  2.2 /她並不符合《教育條例》第30條所載有關校董的註冊規定;或

      /她已連任兩屆校友校董;或

  2.3 /她在獲選當年之九月一日尚未滿18歲。

 

3.根據條例規定,校董不可在法團校董會內同時出任多於一個界別的校董。因此,任何人士均不可同時出任家長校董及校友校董。如兩個界別於同一時間在本校舉行選舉,候選人亦不可同時參選兩個界別的校董選舉。

 

提名程序

選舉主任

校友會常務委員會委派一名選舉主任,監察有關提名、分發選票及點票工作。選舉主任可由校友會的常委互選,但選舉主任本身不可以是校友校董選舉的候選人。

 

提名

選舉主任將在提名截止日期最少7天前,將選舉資料上載校友會網頁,通知所有校友會會員及 校友,有關校友校董選舉事項。參選表格亦可在校友會網頁下載。每名候選人必須獲壹位和議人。和議人必須是本校校友,且年滿18歲。

 

如候選人數目相等於或少於空缺數目,則候選人將自動當選。如沒有人獲提名參選,校友會將延長提名的截止日期及選舉日期14天。

 

候選人資料

每位獲提名的候選人須向選舉主任提供有關其個人資料的簡介,字數最多100字。

選舉主任將於選舉日之前不少於7天,將資料上載校友會網頁,列出獲提名候選人的姓名,包括他們在簡介內所申報的資料。校友會不會承擔刊登有關簡介而涉及的任何訴訟的法律責任。

 

 

投票人資格

所有校友均符合資格投票,但必須年滿18歲。所有合資格投票的人士都享有同等的投票權。校友只可有一票,並以個人身分投票。

 

此致

貴校友

校長:陳綺華

校友會主席:吳喬豐 謹啟

2019122


附件:

校友校董參選表格

附件一_校友校董選舉章程

附件二_校友校董選舉提名表格